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9日訊 日前,山東科技大學發布2026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章程,將面向全國招生36人,其中,籃球(男)、籃球(女)分別12人,田賽5人,徑賽7人。
此次報名時間為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報名地址為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
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全國統考,考生可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體教聯盟APP”或組考院校官網,查詢體育專項考試具體安排、考生須知等信息,按要求參加體育專項考試。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
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學生在青島校區就讀。
山東科技大學男籃是1988年經山東省批準成立的高水平運動隊之一。從1994年起,連續13次獲得山東省大學生運動會籃球賽冠軍,曾先后9次入圍CUBA八強賽,6次獲得東北賽區冠軍,并在第四屆CUBA聯賽中獲得全國冠軍,第九屆CUBA聯賽和第十一屆CUBA聯賽全國亞軍,第十三屆CUBA聯賽全國十六強,第十七屆山東省CUBA選拔賽冠軍,第十七屆山東省大學生運動會冠軍。
山東科技大學女籃是1990年經山東省批準成立的高水平運動隊之一。自建隊以來,21次獲得山東省大學生運動會籃球賽冠軍,其中,連續榮獲第一屆至第十六屆冠軍;五次進入CUBA聯賽全國八強,第十二屆CUBA聯賽全國亞軍,第十四屆CUBA聯賽全國季軍;代表山東省獲得第九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第四名,2020-2021中國大學生3×3籃球聯賽全國亞軍。(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楊琪琪)

附:山東科技大學2026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有關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6年山東科技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42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九條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學生在青島校區就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監督小組負責對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
運動訓練專業面向全國招生36人,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1.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2.具備所列招生項目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
3.不在興奮劑違規禁賽期內,以體育總局分興奮劑中心核查結果為準。
第十四條 網上報名
1.報名地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考生本人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的招生項目一致,考生如具備所報考項目的多個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2.注冊: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體育單招系統”完成注冊,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考生在注冊過程中,如發現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有誤,應及時聯系等級證書授予單位進行信息更正,確保在注冊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
3.報名:報名時間為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已完成注冊的考生應通過“體育單招系統”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愿并繳納考試費。拒不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完成繳費后,考生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4.考生應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并確定好志愿順序。
第五章 考試安排
第十五條 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全國統考,考生可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體教聯盟APP”或組考院校官網,查詢體育專項考試具體安排、考生須知等信息,按要求參加體育專項考試。
第十六條 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文件精神,考生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180分,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詳見招生計劃表。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按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為: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
第十八條 學校分項目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若部分項目控制線上生源不足,則將剩余計劃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該項目二志愿考生;若部分項目二志愿控制線上仍然生源不足,則該項目空余計劃作廢,不再調整到其它項目。錄取時,同一項目的考生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按照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體育專項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政治成績、英語成績按照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對持有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第二十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有考試違紀行為者;資格審查不合格者;體育專項測試期間被查出興奮劑違規或拒絕檢測者。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山東科技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7554(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學校網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
郵政編碼:266590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王臻